慢性盆腔炎的临床表现各异,因此其诊断通常依据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综合决定。
1.慢性盆腔炎的最低标准:在性活跃女性及其他存在性传播感染奉献者,如排除其他病因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应诊断慢性盆腔炎并给予经验性治疗:
(1)子宫压痛;
(2)附件区压痛;
(3)宫颈举痛。
下腹疼痛同时伴有下生殖道感染征象时,诊断慢性盆腔炎的可能性增加。
2.慢性盆腔炎诊断的附加标准:
(1)口腔温度≥38.3℃;
(2)子宫颈或阴道脓性分泌物;
(3)阴道分泌物显微镜检查有白细胞增多;
(4)红细胞沉降率升高;
(5)C反应蛋白水平升高;
(6)实验室证实有子宫颈淋病奈瑟菌或沙眼衣原体感染。
慢性盆腔炎的治疗原则:以抗菌药物治疗为主,根据经验选择广谱抗菌药物覆盖可能的病原体,包括淋病奈瑟菌、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厌氧菌和需氧菌等。诊断后应立即开始治疗,及时合理地应用抗菌药物与远期预后直接相关。选择治疗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以及患者的依从性等因素。
中医、中药和物理治疗在慢性盆腔炎疾病的治疗中具有一定作用。在抗菌药物治疗的基础上,辅以中药治疗,可以减少慢性盆腔痛后遗症的发生。
慢性盆腔炎患者出现症状前60天内接触过的性伴侣很可能感染淋病奈瑟菌及沙眼衣原体,应进行检查及相应治疗。如慢性盆腔炎患者检测出性传播感染相关病原微生物,性伴侣需同时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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