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以约失之者,鲜矣。”约:约束,在这里指“约之以礼”,以和约之间省略了一个“礼”字。鲜:少的意思。意思是:用礼来约束自己,就很少会犯错误了。“仁”和“礼”是孔子儒家学说的核心内容,贯穿了孔子儒家思想的始终。那么,孔子说的“礼”是什么意思呢?跟我们通常所说的礼节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以“礼”来约束自己就可以少犯错误呢?
据《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字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本意为击鼓奏乐,奉献美酒美玉,敬拜祖先神灵。引申为尊敬、厚待以及尊敬的态度、言行等。在中国古代“礼”的内涵十分丰富,既有抽象的精神原则的礼,又有具体的可操作的礼仪形式。抽象的精神原则的礼通过具体的礼仪形式来体现,具体的礼仪形式又以抽象的精神原则的礼为指导。事实上,“礼”就是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及言行规范。
在原始的氏族社会时期“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礼是人们祭祀鬼神的仪式,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头等大事,即“国之大事,唯祀与戎”。而谁来主持祭祀,能否参加祭祀都是非常有讲究的。进入阶级社会,为区别不同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掌握统治权的贵族阶层对盟誓、征战、分封、庆典等活动,都规定了固定的礼仪形式。孔子说:“殷因于夏礼,其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其损益亦可知也。”说明各朝代的礼仪都是不断传承和发展的。
到了西周建国初期,周公旦在夏、商两朝的宗法传统习惯基础上,综合本族风俗习惯,以“亲亲”和“尊尊”为基本指导思想,制定出一系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史称“周公制礼”。周礼涵盖面非常广,大到国家政治制度,小到个人的日常言行,都有详细的规定。完善了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长子继承制、井田制,使西周礼制的内容和规模都有了空前的发展壮大,成为后世法律的雏形。虽然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礼崩乐坏”,周朝礼制逐渐失去其作用,却得到了儒家学派的继承和发扬,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孔子提出的“克己复礼”中他希望恢复的礼就是西周的礼制。
我们知道,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形成了高尚的道德准则、完整的礼仪规范、优良的传统美德,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礼,既是道德标准,又是行为规范,更是法律准绳。约之以礼就是既要在具体言语行为上守“礼”,用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法律制度约束自己,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又要在精神层面守“礼”,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做到“非礼勿想”,慎独慎微。所以,孔子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知礼、明礼、约之以礼,就不容易再犯错误了。
另外,西汉时期的礼学家戴圣所编的《礼记》(《小戴礼记》、《小戴记》)记录了先秦儒家的哲学思想、教育思想、政治思想和美学思想,全书共二十卷四十九篇,是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选集。对当代传承儒家文化、建设和谐社会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