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样的彝族民俗体育活动丰富了人民的日常生活。在宗教祭祀中娱人娱神,在岁时节庆中载歌载舞,纪念英雄人物,在婚庆活动时表达爱意与吸引异性。撒尼民俗体育简单易学,娱乐性、趣味性较强,深受当地人民喜欢。人们在参与过程中亲身体验,获得身心的放松与心情的愉悦,参与有一定运动强度的民俗体育活动,可提高人民整体身体素质,发展人们的协调性、灵敏性以及力量、耐力、柔韧等身体素质。多样的撒尼民俗体育不仅丰富当地人民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促进身心健康,顺应着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时代潮流。
以民族节庆旅游和特色村落旅游为载体,因地制宜,深入挖掘糯黑村民俗体育项目与文化内涵,将挖掘的民俗体育项目适当结合节庆庆典与特色村落旅游中,举办地方体育文化节,采用民俗体育与体育产业、旅游产业的结合,促成“体育搭台,旅游唱戏,促文化交流”的合作模式。此外,将民俗体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融进学校,促成地方特色、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发与实践模式。民俗体育资源的开发采用“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模式的方法进行利用,这对于彰显地域特色,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及特色学校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撒尼民俗体育文化是先辈世代的智慧结晶,反映着先辈民族从狩猎到迁徙到开疆拓土再到捍卫民族团结的历史积淀。随着城镇化、现代化的建设深入,石林县彝族传统的生活生产方式发生改变,娱乐方式丰富,生活环境改善,撒尼民俗体育文化的生存空间面临挑战,民族文化呈现出多样性、流变性和断裂性,村落民俗体育文化资源正在减少或者逐渐丧失撒尼自身的民族特征。
因此,对该村撒尼民俗体育进行系统研究,进一步挖掘整理各项民俗体育项目,深入思考应对策略与路径,使得彝族体育能够传承并创新发展,实现当地撒尼体育与全民健身的有机融合,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持续性发展。“民俗”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解释为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在中国近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民俗大致经历了“俗”—“风俗”(民风习俗)—“民俗”的过程。民俗是指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类群体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实践中产生的习惯与方式。
且在实践中形成了共同创造—共同接受—共同遵循的相对固定的文化模式,并由人们通过口头传授,行为教导的方式代代相传。民俗从创造到传承的过程中有着模式性、类型性、民族性、地域性、传承性的鲜明特点。民俗体育的概念众说纷纭,不同专家学者对民俗体育概念的界定也各抒己见。涂传飞认为:民俗体育是由一定民众创造,传承和享用的体育文化活动,集模式化、生活化,集体性、传统性于一身,常依托于民众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得以发展。
陈红新认为:民俗体育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广大人民在其日常生活和文化空间中所创造并为广大民众所传承的一种集体的、模式化的传统体育活动。王俊奇认为:民俗体育与民间的风俗习惯关系密切,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节庆、岁时、宗教信仰、祭祀礼仪等活动中,是民众世代传承和延续的体育文化活动。通过以上学者的分析,人类社会文化生活是民俗体育衍生与发展的桥梁,是一种涵盖了体育与生活的文化活动,专家学者在这方面达成了共识。
综合以上几个概念,本文认为民俗体育是人类群体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并带有一定强身健体作用或是具有体育运动形态的身体活动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文化活动,具有鲜明的历史性、民族性、地域性特点。传承一词解释为:传授继承,传:传递、传授,承:继承,-般是指师徒之间、家族血缘之间将遗产、技艺、学问传给下一代的过程。刘少英《民族传统体育学》将“传承”定义为:传承是指在时间上传衍的连接性,是历史的纵向延续,传承是一种传递方式,是民族传统体育延续的基石。
就本研究来说,民俗体育的传承是通过生活方式、宗教信仰、节庆习俗等进行有效的传承。其传承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受到宗教祭祀与禁忌的影响,从古到今,从形式到内容没有多大改变世代承袭下来;另一种是随着生活环境的变迁,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较大的改变,但还保留着核心内容而进行传承。传承是一个漫长、连续的动态过程,不是简单复制一件事物或一个项目,是对其事物具体形态、内容、形式以及功能的传承。